中時電子報╱張瑞雄
立委舉行記者會批中華電信促銷的「光世代50M」寬頻服務,實際「上」網速率不到20M。50M與20M每月費用差五十元,二十多萬用戶讓中華電信一年多賺一億多元,真的「騙很大」,並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訂上網品質指標,抽測業者上網速率。

 

 上網速度分成上傳和下載兩種,50M 指的是從網路下載資料到電腦的速度,單位是每秒50x106位元(bit),所以應該是「下」網的速度太慢,如果NCC真的去抽測,不管任何時候,速度幾乎不可能到達50M,因為這牽涉到好幾個因素。

 

 首先網路是共享的,「光世代50M」頂多保證從你家到中華電信的機房是50M,但中華電信從機房再出去的頻寬可能全部只有10G(G=109),若超過200人同時使用,每人分配到的頻寬就不到50M。而且通常你傳輸的距離愈遠,例如到歐洲或美國,整個網路共享的部分就愈多,速度就愈低。

 

 其次網路資料傳送是會有格外開銷的,就像一輛火車需要一節火車頭、送電報需要報頭和送信需要信封一樣。而且這開銷可能大到百分之五十,如此真正送資料的頻寬只剩下25M。所以真正測試時不能只看資料的流量,而要看網路管線上真正跑的速度是多少。

 

 另外資料下載的速度也受限於伺服器送出資料的速度和你的電腦可以接收資料的速度。例如你從YouTube接收資料,若YouTube很忙,給你的傳輸速率通常不到1M,即使你的連線頻寬再快也沒用。現在很多乙太區域網路(Ethernet)的頻寬都高達100M ,但每次從很多網站下載的速度都不到1M,就是這種緣故。

 

 所以不管立委或NCC再怎麼要求,中華電信不可能保證50M就一定是50M,但NCC可要求若中華電信要差別速度和費率(50M比20M貴),那麼就須在網路中建立服務品質(Quality of Service)控制和保證的機制,例如即使網路塞車了,那麼50M用戶的資料應該要比20M的資料優先通行,而不是大家都一樣塞在網路上。

 

 但這服務品質的管控更會降低網路的速度,所以很有可能中華電信目前並沒有實行這種機制,那麼就不應再去分20M或50M等,應該上網單一價錢,否則50M的用戶真的是多花了冤枉錢。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全球統計資料表明,寬頻普及率每提高十個百分點,估計國內生產總值(GDP)將會平均增長一.三個百分點。所以50M速度沒有名副其實只是小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台灣寬頻的建設速度太慢和太貴。

 

 沒有家家戶戶寬頻,很多應用和創新就很難產生,例如網路電視和現在流行的App。就看哪位總統候選人可以把寬頻列入政見,讓每戶家庭上網,讓台灣可以隨時隨地上網,而且可以至少有平均10M的下載速度,那麼他(或她)一定可以獲得更多年輕人的選票,台灣的未來也一定更有潛力。

 

 (作者為東華大學資工系教授兼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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