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名女子被已婚男忽悠 男子騙財騙色判刑4年
 

  昨日,南岸區檢察院透露,霍某因騙財騙色判刑4年,目前判決還未生效。

  小歡(化名),30歲剩女,2011年在某婚戀網站認識了霍某。霍某自稱未婚,月收入七八千元,有房有車。雙方戀愛後,霍叫她買一輛二手車挂靠租車行出租獲利。她花了13萬余元買了一輛越野車交給霍某。10月,小歡找霍某還車,電話打不通了。

  檢察官稱,警方2012年8月接到報案,從賓館調查出霍某案發前1年的開房記錄顯示,霍分別或者同時和14名年輕女性開房同居。前往報案的,只有小蕭(化名)一人。小蕭稱,借給霍某14萬元後,霍經常找她吵架提出分手。她讓霍某寫欠條,但他一直拒絕,這才報案。

  檢察官介紹,霍某自稱開房記錄只是他利用徵婚網站行騙的一部分。因為沒有其他人報案,法院最終根據現有證據認定霍某騙了小蕭9萬多元。另外3人為騙色。事實上,霍某不但已婚,還有個4歲兒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黑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