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投資靈骨塔 詐400萬判14月
【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楊姓女子遊說劉姓母女投資靈骨塔位,指3年後若沒獲利將原價買回。劉姓母女先投資2百萬,不久就收到楊女給她們2萬2千元紅利,並鼓吹母女再加碼2百萬元。3年期滿後,劉姓母女無法向楊女要回投資款項提告。基隆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楊女1年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從事殯葬業的楊姓女子8年前向劉姓母女遊說,合資購買含殯葬禮儀服務和塔位的「包套式靈骨塔位」,聲稱投資20萬元可獲利2萬元。若3年後沒有轉賣出去,由她原價買回。

劉姓母女在2006年6、7月間共交給楊女2百萬元投資,1個多月後,楊女指投資已獲利,並付2萬2千元紅利,同時成功遊說兩人又加碼投資2百萬元。3年後,劉姓母女要求楊女返還她們投資的4百萬,楊女還不出錢來。

劉姓母女提告,楊女辯稱因為塔位不好賣,所以沒有現金返還,衍生投資債務糾紛,她並非蓄意詐欺。

法院發現,楊女邀劉姓母女投資買賣靈骨塔位,3年過後拿不出任何帳冊,提不出塔位買賣憑證,有違常理,認定她使用詐術,誘劉姓母女出資。

全文網址: 誘投資靈骨塔 詐400萬判14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696839.shtml#ixzz32eEyk5cv
Power By 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黑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