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農保的資格與好處?

 
 農保或勞保那個比較划算

答:划不划算是看個人,農保優點就是保費便宜還有三種給付,符合條件者65歲後可領老農年金6000,缺點年資無法累計,也不一定人人都符合可領老農的資格!!
勞保優點是至少有七種給付,年資可累計,達到年資退休有退休金,兩者的比較下是勞保保費較農保高(旗下的健保也比農保的健保高),若你希望【保費便宜】就保農保,希望老了【有退休金】就保勞保,最簡單來說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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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農漁保好處多申請詢問激增農保保費每月78元
記者李穎/北縣報導

經濟不景氣,台北縣各地基層農會近來詢問如何加入農保的民眾激增,縣政府農業局則解釋,農保保費相對於健保費用便宜許多,每月只要78元,不過,想要加入農保須有耕地,且須提出從事農業證明,資格取得不易。

⋯⋯ 最近失業率激增,想要申請農保者也大幅攀升,農業局說,農保保費每月78元,農民健保的保費每月費用262元,相較於健保或其他保險便宜很多,另外,國民年金實施後,不少家庭主婦想「省荷包」,盤算國民年金每月依不同比例需繳納300至600多元保費,頻向農會詢問入保資格。

農業局說,國民年金與農保各有保障,國民年金可以活到老、領到老,死亡後遺屬又可領每月3000元的遺屬年金,農民保險則是65歲以上每月可以領6000元老農津貼,另外每胎有兩萬元生育給付,以及14至16萬元的喪葬給付,一般人認為農保相對吸引人。

嚴格把關 申請不易

農業局表示,投保農保資格限制嚴格,必須年滿15歲、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90天,沒有農業以外的專任職業者,農民申請審查部分由基層農會執行,落實「在地把關」,避免有「假農民」浪費政府資源。

農業局提及,過去有不少屆齡或提前退休民眾,退休後領取退休金或老年給付,另外,購買農地蓋休閒住宅及別墅,並在土地上種花種草美化景觀,申請農保或許會准,不過,這些未實際從事農作的「非農民」,依規定即使滿65歲,因為已經領取退休金,也不能申領每月6000元老農津貼。

2009.02.20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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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的資格
非農會會員

  一、 年滿15歲以上者。
二、 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1年。
三、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
四、 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90日以上者。
五、 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3倍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2倍以上金額者。
六、 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但被保險人於參加農保期間,僅領取農保條例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修正生效後第6條第2項但書所定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期間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不在此限。
七、 農地應與其戶籍所在地之農會組織區域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或不同直轄市、縣(市)而相毗鄰鄉之(鎮、市、區)範圍內。
(一)  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同戶滿1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包括農、林、漁、牧用地,但375減租耕地除外),林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0.1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平均每人面積0.05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二)  承租農地者:以本人及其配偶承租農地(包括農、林、漁、牧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承租375減租耕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承租375減租耕地以外之農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0.4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訂有租賃契約,經地方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證者。但向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承租農地者,得不經公證。自有林地面積未達0.2公頃、其餘農地面積未達0.1公頃,但連同承租農地面積合計,林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4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三)  雇農:90.5.9已修正刪除,但修法前已通過會員雇農資格,其於繼續受僱期間可繼續參加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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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的資格
農會會員: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且農地座落與其戶籍所在地之農會組織區域在同一直轄市、縣(市)或不同直轄市、縣(市)而相毗鄰鄉(鎮、市、區)範圍內,實際從事農業,申請加入基層農會為會員者。
 
 一、 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地供農、林、漁、牧使用,面積0.1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面積0.05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二、 佃農:
承租375減租耕地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承租375減租耕地以外之其他農地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連續經營滿1年。自有農地面積未達0.1公頃,連同承租375減租耕地或其他農地面積合計達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租借用私有地之契約要經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三、 雇農:90.1.20已修正刪除,但修法前已通過會員雇農資格,其於繼續受僱期間可繼續參加農保。    
 
四、 農業推廣工作者:公、私立各級農業學校畢業或有經農業主管機關、農業學術機構認定在農業上有利用價值之專著或發明,並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經有關農業機關、學校、團體出具證明文件者。    
 
五、 農林牧場員工從事農作者: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公營或私營農場、林場、畜牧場、養蜂場,並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連續6個月以上之員工,有各該服務場所發給現在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員工證明文件及薪資所得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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