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食宿帶出遊 志工狼性侵30少年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莊旻靜/新竹報導】
    

 

卅二歲詹姓男子曾擔任志工,卻利用訪視家庭功能不彰少年機會,以提供食宿方式,先後誘騙卅多名少年與他發生性關係,新竹檢方日前以詹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並深入追查。

詹男供稱,高中時曾被當時女友的哥哥性侵,從此對同性感興趣;但檢方對他的說法還要再查證。

檢方調查,詹利用擔任志工的機會,接觸不少家庭失去功能的少年,「相中」喜歡的少年後,以「大哥哥」自居,提供食宿,甚至帶少年出遊發生關係,並拍下少年裸照,威脅不得宣揚。

檢方表示,詹犯案時間長達五年,直到八月間,一名被害人因案移送矯正機關,向觀護人透露曾被詹性侵,觀護人通報新竹縣婦幼隊,才讓此案曝光。

警方最初以為僅有四、五名被害者,逮捕詹後,詹自認「沒有人會供出我」,經警方還原被他銷毀的電腦資料,發現電腦中藏有數十名少年照片,逐一找少年詢問,確認卅多名被害者。

據了解,詹以保護者姿態自居,當被害人逃學時,詹甚至會告訴學校老師「我去找回來」,藉此降低校方戒心。詹還會告訴被害人「男女可以,沒有女生時,男男也可以。」

有被害人告訴警方,詹表示「要發生性關係,才可以當我弟弟」,有被害人對詹的行為感到「很變態」,也有被害人認為「這沒什麼」,觀念出現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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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身體檢查騙口交 假醫院志工判刑

 

〔自 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的姚姓男子以「醫院志工」名義,要求兩名未成年少年到廁所進行「身體檢查」,並以口交等方式讓對方射精,事後他辯稱並 未以強迫方式讓少男和他發生性行為,但法官認為他以志工名義進行調查,已使得少年的性自主權受到妨礙,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10月。

判決書指出,99年11月間,姚男在台中市一家圖書館遇見15歲少年,他自稱是「台中醫院志工」名義,要求少年填寫生理問題的問卷,事後又以「身體檢查」為由,要求少年和他一起進入男生廁所,少年隨其進入廁所內,姚男即為少年「打手槍」,並親吻其身體。

101年5月間,姚男又假借「醫院志工」名義,誘騙一名16歲少年到廁所進行「身體檢查」,並以口交方式讓對方射精。事後兩名少年都報警處理,而警 方採集嫌犯在少年身上所留下的唾液,進行DNA比對,進而追查出是姚姓男子犯案,檢方偵辦後,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等罪嫌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判處姚男有期徒刑3年10月,但他上訴並辯稱未強迫少男和他發生性行為,但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他以「台中醫院志工」名義進行調查,已使得少年的性自主權受到妨礙,因而駁回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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