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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的宜蘭縣蘇澳區漁會邱姓漁市場代理主任在職時收錢,為曹姓夫妻虛報魚貨交易,讓曹姓夫妻得以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別詐領約百萬元退休給付,宜蘭地方法院昨天依詐欺罪,將邱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曹姓夫妻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 67歲的邱姓漁市場代理主任,在漁會工作超過50年,已在7年前退休。民國95年,年約60歲的1對曹姓夫婦找上他,允諾每人每年支付3萬元,連付3年, 邱則出面向不知情漁民借用漁牌,偽造交易證明,讓曹姓夫妻得以在97年7月持交易證明單,申請調高投保給付,從原本的1萬6500元,調到最高級距的4萬 2千元。 之後在98年1月,因曹男的母親死亡,曹男向勞保局申請喪葬津貼12萬6千元(原級距應領5萬1840元),詐得7萬4160元;同年10月,兩人又向勞 保局請領老年一次給付,分別獲核付168萬元及210萬元,以此手法詐得99萬餘元及124萬餘元,3人後來被宜蘭縣調查站查獲移送。 邱姓男子庭訊時矢口否認,但法官認為,邱某在調查站詢問時已坦承此事,且他先前曾以相同手法替他人詐領勞保,遭判刑確定,同案其他2人都已認罪,認定他犯行明確;至於曹姓夫婦同意將溢領款項,分40期繳還給勞保局,因此給予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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